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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名买房的情况下,如何证明房子是自己的?

来源:律师事务所  作者:律师  时间:

在借名买房的情况下,如何证明房子是自己的?

法律咨询:钱某因为自身限购,借用公司同事周某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因为房子登记在周某名下,房产证上写的是周某的名字,钱某担心有一天周某偷偷把房子卖掉或者向法院起诉主张房子是自的,那么,钱某该怎么证明房子是自己的呢?

义乌律师答疑:《民法典》第 209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过依法登记之后才能发生效力;如果没有经过登记则不会发生任何效力,但是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像房屋这样的不动产的所有权虽然要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效力,但是登记却不是能够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原因。但不排除存在实际所有权人与登记不一致的情形,在借名买房中就可能会存在上述情形。根据《民法典》第215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在借名买房中,不能单凭不动产权证上的名字来认定房屋实际归谁所有,还要结合名义购房人和实际购房人签订的协议来认定。一般来说,实际购房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证明房子是自己的:双方的书面协议约定、实际购房人的付款凭证及还贷凭证、不动产权证及合同缴税单等原件由哪一方保管、房屋实际居住情况、实际购房人是否符合贷款的申请条件、房屋买卖合同及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中预留的电话地址、录音以及证人证言等,以上也是双方出现纠纷后,实际购房人通常需要向法院举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