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良律师介绍- 律师简介:杨国良专职律师, 义乌律师咨询网首席律师,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被义乌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评为义乌市优秀律师。学法网认证注册律师,义乌市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值班律师。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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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有什么不同?不服怎么办?
来源:法制日报 义乌普法等 作者:其他 时间:
一、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行政处罚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司法拘留分别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采用,是在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对于妨碍诉讼行为的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人员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特点: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日,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由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作出并执行。
二、司法拘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特点: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适用对象是所有在诉讼过程中实施了妨害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司法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且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三、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是一种预防性措施,针对可能出现的妨碍刑事诉讼行为。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强制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刑事诉讼法第八一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特点: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日。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一般应于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被拘留人不服怎么办?
1.不服行政拘留的,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2.被司法拘留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3.不服刑事拘留的,如原作出刑事拘留决定的机关确认行为违法,可以就刑事拘留期间申请国家赔偿。